〔自由時報記者王善嬿/嘉市報導〕某高職黃姓男老師被指控,去年十一月間帶昔日指導、目前就讀大二的女學生上汽車旅館「討論功課」涉嫌性騷擾,檢方不起訴,校方依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決議記過,家屬不服提起申復,痛批黃某未經女生同意就上汽車旅館,轉台到鎖碼台還稱「很好看」,認為該師已不適任;黃某坦承自己有部分道德瑕疵,但女方指控與事實有很大出入,也提申復維護名譽。
認應調離 師也申復維護名譽
家屬指控,被害人就讀高職時參加社團與黃某認識,因親友也與黃某熟識,雙方時常互動,對黃很信賴,去年為了讀書規劃問題,趁返校參加社慶時相約討論,吃完飯後黃某與女學生單獨離開,不料黃某卻將女學生載往汽車旅館,女方曾質疑開錯地點,黃某以肚子痛為由未經女方同意仍開房。
女方察覺有異快速討論完功課,就假借上廁所打電話跟同學求救,在房內期間一起看電視時,轉到鎖碼台黃某還說這很好看,女方表示反感才又轉回新聞台,黃某還穿四角褲走來走去,並拍肩要她別緊張,女方趁黃某上廁所時逃出由親友陪同報警,提告性騷擾檢方不起訴。
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經二次調查,黃某證稱因誤會女方對他有情愫,才經默可前往汽車旅館,穿四角褲是在家上廁所習慣,為了化解尷尬看電視,轉到情色頻道非預期,女方反對後也轉換頻道。
性平會決議黃某有性騷擾事實,建議校方記過,停職社團指導職務及對學生進行輔導。
家屬不服指出黃某並未說真話,性平會因此採信懲處太輕,該師不適任校方應將他調離,質疑黃某曾任性別會委員,調查有失公平。
黃某回應與女方之前互動良好,後來也未逾矩碰觸她,坦承道德有瑕疵曾努力溝通道歉卻不被接受,學校也積極處理,但女方事後指控與事實有出入,還上網片面爆料,為維護名譽提起申復,現靜待調查結果。
校長表示,學校接獲通報都依法行事,也已受理申復,會對學生進行團體輔導,加強師生性別平等觀念。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