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大學生洪崇晏今(5)日上午出現在台北市中正一分局,參與「捍衛民主,還我喇叭」的行動,要討回428占領忠孝東路時,遭警方查扣的2個喇叭與擴大機等。就在警方歸還喇叭後,洪崇晏在館前路與漢口街遭到數名便衣警察在「未出示任何身分證明與文件」下,上銬帶往保安大隊偵訊。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施逸翔表示,律師詹順貴已經前往處理,據他了解,洪崇晏可能下午就會移送北檢。
洪崇晏在411包圍中正一分局時,被認為是集會遊行首謀,隨後接到台北市刑警大隊的約談通知書,不過洪崇晏曾說他會拒絕市刑大約談,並主動和台北地檢署聯絡,向檢察官說明。
今天上午「還我喇叭花行動小組」一群人,開著電子花車來到中正一分局前,指控428當天霹靂小組搶走了他們指揮民眾用的喇叭,還未依法扣押,並要求警方還出2個喇叭與擴大機,洪崇晏也出現在現場參加活動。
就在警方歸還喇叭後,洪崇晏在館前路與漢口街口,被民眾看見洪被4位以上的便衣警察圍住,雙手環在身後,並用外套蓋住,隨後將洪崇晏的手機拿走,並攔計程車上車離開。
施逸翔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,洪崇晏是被至少4名便衣警察在「未出示任何身分證明與文件」下,將洪銬上手銬逮捕,並用計程車押送到台北市保安大隊偵訊,目前已經請律師詹順貴前往處理相關事宜;而洪崇晏遭警方逮捕的理由應該是之前包圍中正一分局後,被檢方屢傳不到,因此將洪上銬並帶回偵訊。
施逸翔表示,台權會強力譴責警方公然無視法紀,也非常擔心洪崇晏此刻安全,台北市警局有責任確保洪崇晏所有合法權利,包括不受到警察刑求傷害、必須有律師陪同偵訊,否則台權會一定予以追究。
台權會並呼籲執政者不可一錯再錯,任何違法侵害人權的濫權作為,只會加深民怨的反彈,無助社會理性對話與民主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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